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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借读生”须回原校报名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“借读生”须回原校报名
作者:czq    文章来源:教育局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12-31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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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教基200624

 

关于加强初中学校“非学区学生”管理的意见

 

各中小学:

 

近年来受城乡办学水平不均衡等因素的影响,由家长

 

“择校”引发的生源单向流动的现象越来越突出,尤

 

其是中心城区部分初中学校竞争优质生源的行为,拉

 

动了“非学区学生”在中心城区学校的集聚。推进教

 

育均衡势必要求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科学合理的政策,

 

对不均衡现象采取一些调控措施。为减少城乡初中学

 

校争夺生源的矛盾,减轻城区初中学校学位供需的矛

 

盾,现就加强全市初中学校“非学区”生源管理和规

 

范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
 

1、严格初中招生计划管理。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

 

育局招生计划规范招生,在满足学区内生源就读基础

 

上,招收“非学区学生”。各校要对“非学区学生”

 

执行统一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收费标准。

 

2、稠州中学、绣湖中学和宾王中学招收“非学区学

 

生”实行统一报名、填报志愿、学校录取的办法。具

 

体操作可由三校联合组建的招生工作小组进行。

 

3、“非学区学生”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。

 

4、在市级及以上等级各类体育、艺术、科技及学科竞

 

赛中,市域内“非学区学生”凭户籍证明回户籍所在

 

地学校参赛,参赛结果计入户籍所在地学校集体成

 

绩,由教师进修学校有关部门严格把关。

 

5、从2007年起,在高中招生考试中,市域内“非学区

 

学生”凭户籍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,参加初中

 

毕业生学业考试。参加省一级重点高中录取按原借读

 

生管理办法执行。

 

6、从2007年秋季的初一起,“非学区学生”参加省一

 

级重点高中统招录取,不享受定向招生指标。

 

7、“非学区学生”综合素质评价由就读学校实施。

 

8、该办法实施后,不再对江东中学、北苑学校、稠江

 

中学学区内学生的跨学区流动作特别的限制。

 

9、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员,我局将按有关

 

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 

 
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

 

 

主题词:初中  学区  管理  意见

 


 

抄送:金华市教育局,义乌市委办、人大办、市府

 

办、市委宣传部,市人大教科工委,市信息中心、文

 

查中心,童香娣、陈秀仙、张荣山、骆亘同志。

 


 

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061227印发

文章录入:czq    责任编辑:czq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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